十一卷第六章:杀了我 (第1/2页)
三人从那山谷的小溪中出来后,一同去往苟家。
黎慕江按住苟富贵肩膀:
“二狗,看看你的脸,肿成这个样子,真是对不起。你们邺城有没有好郎中?我带你去看一下。”
“皮外伤,没事。”
“还有你的头发,被削了这么多下来,不好看,一会儿路过大集,我买顶帽子给你,现在入冬了,也不突兀。”
“我家里有。”
“总听你说你们邺城的美食,不如先带我和阿力尝尝,再回去千风办事?”
“嗯嗯……”
“苟富贵!”黎慕江终于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:
“从秘地出来之后你就一直不对劲,怎么回事?”
苟富贵一惊,随后脸色难看:
“我……”
“你如果遇上了困难,就告诉我们,我们一定帮到底。如果是记恨我打伤了你,我也已道歉,你若是不忿,就打还回来!这么遮遮掩掩像什么话?”黎慕江大声道:
“苟富贵,我们可是朋友,为什么不把话说开。”
苟富贵咬咬牙:
“可是我……大姐头,我知道你不会听的。唉……我也不知道怎么劝你。那样是不行的。唉……”
苟富贵说了好些话,却半点有用的信息都没有,只听他不断唉声叹气,似乎十分犹豫。
一旁的史力也皱眉:
“阿姊问你你就说,我们会帮你。”
“不是不是……不是我,”苟富贵连连摆手,随后猛掐一下自己眉心,显然十分烦恼:
“回家再说回家再说。算我求你们了,别再问了,我也没法子……”
黎、史二人见他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,也不再追问,就在这诡异的气氛中,三人终于回到了苟家。
“说吧。”
“大姐头,我想问你,你一生中最重要的是什么?”
“嗯?”
“你回答我就好。”
“唔……最重要的当然是救国大计;再其次,就是希望能弘扬正义,救贫拔苦;再之后,就是家人和朋友。”
“别的呢?”
“完了。”
“真完了。”苟富贵哀嚎一声,随后抱住了头:
“为什么不能想想别的呢?”
黎慕江鼻翼翕动,似乎想起了什么,但她却摇头:
“没有别的了,别问了。二狗你到底怎么回事?直接说吧,别绕弯子。”
“唉,算了我不说了。大姐头,你安心住着吧,我走了。”丢下句没头没尾的话,苟富贵竟转头离开了。
黎慕江十分茫然,实在猜不透苟富贵葫芦里卖的什么药,反倒是一旁的史力快步跟了出去。
走出苟家后,史力才叫住苟富贵:
“二狗,告诉我。”
“那我问你,你最重要的是什么?”
“我也要问?”
“你俩都要,快说吧。”
“阿姊,报仇,救国,还有……”
“好好好,停吧,够了够了,来你过来,我告诉你,”苟富贵大喜过望,拉过史力到了偏僻之处:
“大姐头的伤需要甲等情报秘偿才能治好,这一点你是知道的了?”
“嗯,我会去找一个甲等情报来换。”
“你糊涂!”苟富贵恨铁不成钢的骂道:
“千风建立五六十年了,甲等情报总共都不到十个!短短一个月,你从哪儿找个甲等情报来换?”
什么!史力心头剧震,立刻抓住了苟富贵肩膀:
“这么说,岂不是……”
说到后面,他的声音已发颤。
“别急别急,有一个法子,”苟富贵肩骨都被捏得格格作响,赶紧道:
“这次老大叫我们查的‘登仙散’案,就是一个甲等情报!”
“可是,你们千风都要倾巢而出的大案,我和阿姊恐怕查得没你们快吧?”史力面露忧色。
“笨,我会帮你们啊!”苟富贵左右看了看,确定无人后才小声道:
“千风所有的消息,我第一手传给你们,你们一定要赶在千风之前破掉这个案子,拿到这个甲等情报。”
“可你这岂不是背叛?”
“当然是了,所以才这么小声的说啊!可大姐头命都要没了,还是先顾这边吧。”
“二狗,谢谢你。如果真能救回阿姊,我……”
“省省吧省省吧,朋友之间不说这些。”苟富贵赶紧摆手打断。
随后史力发现了不对:
“那你直接告诉阿姊就是,为什么要胡言乱语,问来问去?”
“拓跋逐鹿的下落,也是甲等情报。”
史力恍然大悟,终于理解了苟富贵——他为什么忧心忡忡;为什么说话时遮遮掩掩;为什么要问黎慕江“你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”……
因为拓跋逐鹿的下落,和黎慕江的性命,只能选一个!
苟富贵已算到黎慕江会选前者,可仍是不甘心的发问:“你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”。这个问题,他希望黎慕江的回答是“生命”。可结果却令他失望。
可现在不同了,史力选择后者,那么苟富贵就多出一个盟友!
史力当然想到了这一关节,于是立刻道:
“这件事我不会告诉阿姊,你把情报传给我,我会去做。”
“好,一言为定。”苟富贵十分欣喜,抱住史力硕大的身躯,在他背后狠狠锤了两拳:
“好兄弟,看你的了!”
史力也给了苟富贵一捶:
“我不会让你失望。”
“可你们让我很失望!”突如其来的声音令二人如坠冰窖,几乎快僵住了。
巷口,黎慕江缓缓走了出来:
“我全听见了。”
“阿姊……”“大姐头……”
“你们做得好啊,”黎慕江语气森然,剑眉倒竖:
“你们以为自己是谁?凭什么替我做决定?我决定的事情,是绝不会更改的,难道你们不知道?在这里定下这些计划时,可考虑过我的感受?”
她越说越大声,史力低着头,大气都不敢喘,可苟富贵犹豫再三,还是开口了:
“生命是美好的。人都没了,那些事又有什么意义?”
“闭嘴!”黎慕江猛地打断了他,怒极反笑:
“人没了,呵呵,人没了,真是好了不起啊!我问你,苟富贵,你有没有见过两个孩子为了一个馕互相残杀?馕都被血泡软了,那个活下来的孩子却吃得好开心;你有没有见过狼群啃人肉?只需要一柱香的时间,连骨头都会消失的无影无踪;有没有见过人吃人?用刀先从大腿片起,直到剔光了之后敲吸骨髓;有没有见过两脚羊、菜人大集、千棺崖……”
“我……我的确没见过,可我知道,对于个人来说,生命是最可贵的。”
“正因为你没有见过,所以才会有这么肤浅愚昧的论调!”黎慕江咬着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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